105學年度新增規定:研究所學生於口試申請時需增加「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紙本比對結果,並於學生資訊系統(D.1.42)中「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欄位填寫比對結果。
申請學位論文考試之流程
- 申請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請至資訊系統首頁>>D.學生資訊系統>>D.1.教務資訊>>D.1.42.論文口試申請與委員維護,登入(提出論文考試申請)列印。校外委員務必選999999、999998(不要重覆),全部資料須自行繕打(學位申請書務必於系統維護後列印)。
學位論文考試及資格考核校外委員認定標準
- 碩士班:提出學位論文考試申請:須附上申請畢業學位考試繳交文件、學位論文品保檢核表及(1)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2)成績單乙份(3)論文初稿摘要 (4)「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頁面(包含指導教授及學生簽名)(5)本學程學生需完成以下兩項之其中一項並檢附相關紙本証明,方得畢業。
a.畢業前將與碩士論文相關之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發表於國內、外相關學術研討會(口頭報告或張貼學術海報)。
b.完成校內專利審核程序者,其專利內容必須為論文一部分而指導教授必須為發明者之一。
-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由所裡審定通過後,俟校長核定口試委員名單後(約一星期),即可與口試委員們商定口試日期,口試時間至慢須於當學期結束前完成。
- 口試日期連同口試地點由研究生與指導教授敲定(可自行選擇與指導教授認可之校內理想地點口試)。且至所辦公室索取校方核發之委員聘函,口試時間、地點通知書,連同口試當天所須使用之學位論文,一併由研究生交給各口試委員。(記得須提前二星期前送出)
- 口試當天所需之表件,請至資訊系統首頁>>學生資訊系統>>教務資訊>>D.1.42.論文口試申請與委員維護列印。
口試當天須提供:牢記口試當天所需之文件攜至會場。
- 論文考試程序表(列印參加口試委員之份數)
- 論文合格通過證明一式五份(依照教務處提供之樣本製作)
- 論文考試評分表(列印參加口試委員之份數)
- 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一式一份,資料須事先準備,以備口試當日使用。
- 口試當天考生須備好茶點,每位口試委員餐點費60元(碩士班:3位、博士班:5位),索取收據或發票
(統一編號:76001900 抬頭:高雄醫學大學)至所辦公室處,再將預付款申請補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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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的論文指導費、論文審查費、論文口試費、及車馬費等,由所辦公室負責申請。
學校會計室通知:校外委員申請住宿費或機票款(需有憑證)才能申請給付。
經費申請給付原則:
指導教授部份僅支付論文指導費,碩士(4,000), 博士(6,000)
論文審查、口試費碩士(校內委員1,000、校外委員2,000),博士(校內委員2,000、校外委員2,500)
由於全校研究生數眾多,為減輕請領經費及核銷之作業流程,校外教師之論文口試費,採用直接報帳(請委員先行簽署匯款約定書)或由研究生先行代支(委員先行簽署校外人士簽收收據),再由研究生提供核銷之憑證(如住宿證明、機票根、高鐵票根)實支之金額,由所辦公室申請直接匯入研究生或委員帳面下。
- 口試委員之評分成績表(含口試結果通知書、請指導教授簽完章)訂成一件,並記得至
資訊系統首頁>>D.學生資訊系統>>D.1.教務資訊>>D.1.41.學位論文資料維護 及 D.1.42.a填寫研究生學習成效問卷,將中、英文論文題目維護完成及學習成效問卷填寫。經所長核章後直接將口試成績通知書及評分表請送至教務處註冊組登錄成績,才算完成學位考試。
-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於次學期註冊前,如未能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通過之論文,修業年限未屆滿者須於次學期辦理註冊,但修業年限已屆滿者,則予以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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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論文需上傳至「高醫電子學位論文系統」:請各研究生在口試結束後,連線至「高醫電子學位論文系統」上傳書目資料及全文檔案。 ※ 本校「電子學位論文系統」(←連結請點此)
(1)首次登錄需先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NDLTD in Taiwan)以學校信箱註冊帳號,驗證完成後即可以註冊之帳號由論文系統中「申請建檔帳號」登錄。上傳論文後經圖書館審核通過後(通常在下一個工作天即會處理),可自行學位論文系統中列印授權書。若有問題,請電洽圖書資訊處讀者服務組,分機2133轉73或 erm@kmu.edu.tw,謝謝!
(2)上傳論文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進入系統可印出「學位論文授權書」。
「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可於學位論文系統首頁下載)、「學位論文授權書」需裝訂於紙本論文內。若紙本論文要申請延後公開,請另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於高雄醫學大學電子學位論文系統首頁下載。在論文提交時需一併上傳到系統),上述文件均裝訂於紙本論文內。
如有申請專利,建議填寫「高雄醫學大學博碩士電子論文書目延後公開申請書」(可於學位論文系統首頁下載),不需裝訂於紙本論文內,於繳交紙本論文時一併繳交至圖資處,即可辦理離校手續。
(3)論文修正完成證明。(不需裝訂,連同紙本論文送至圖資處)
(4)紙本論文三本。(需簽名正本逕送圖資處2本及所屬系所1本)
(5)離校手續單。
請至資訊網址: T.2.4.08.學生預畢檢核表 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