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標

培育碩士研究生具備疾病發生之因果邏輯思考、假說與推論毒理、環境等與基因調控分子生物機制及參與國際合作之研究。


學生核心能力     專業核心能力一覽表

  1. 具有管理毒理學專業知識
  2. 具有臨床毒理學專業知識
  3. 具備毒理學相關實驗操作技能
  4. 具有因果邏輯思考及文獻資料分析能力
  5. 具有良好公民素質、溝通及表達能力

課程地圖   課程地圖

基礎與核心課程為學程之必修科目,學生再依「管理毒理學(學術型)」和「臨床毒理學(實務型)」兩大領域之選修課程,挑選修習。


畢業相關規定:

  • 本學程學生需完成以下兩項之其中一項並檢附相關紙本証明,方得畢業。
  1. 畢業前將與碩士論文相關之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發表於國內、外相關學術研討會(口頭報告或張貼學術海報)。
  2. 完成校內專利審核程序者,其專利內容必須為論文一部分而指導教授必須為發明者之一。
  • 107學年度以後英文畢業門檻對照表: 

在校期間已參加過英檢考試,但考試成績未符合上述英文能力檢定者,經修習本校語言與文化中心開設之進修英文課程並通過者,視同符合。此配套方案適用於所有在學生。

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辦法

毒理碩進度報告

毒理碩學程進度報告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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