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校內收件說明
一、計畫說明: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 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
二、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配合教育部規定,計畫書未實名填寫選送生資訊者,一律不受理申請。
三、申請方式:應繳文件詳見本校說明會簡報。
請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各學院,經各學院初審後統一薦送至本校國際事務處。
四、計畫類型:
(一)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修讀學分,由學生個人申請。
(二)學海惜珠: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修讀學分,由學生個人申請。(限弱勢學生)
(三)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由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教師)
(四)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由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教師)
*新南向國家包括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18國。